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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y 29 + 30 | 我人生必需做的 100件事
— 養6隻寵物小精靈到100 LV 【完結篇 + Bonus】

好似之前果篇講過,係 Gameboy 玩Pokemon要養 6 隻精靈到 100 Level 係我人生必做100件事之一。

係我做呢件事之前突然之間Pokemon Go就正式係香港面世,當時我問我自己,為咗夢想去到幾盡?

係咪應該依家退休去捉精靈呢?

諗咗一諗,開左個E-banking黎睇…

,都係退唔到休住。

之後就同一班90後既同事開會,話係時候喇:「我哋正式去搞全球首個,第一屆Pokemon Go大賽」。

有一個同事大笑起來,笑到收唔到制。。。

我冇出聲望住佢。

跟住佢靜左,全場都靜左。

我眼裏面帶着夢想、堅定嘅眼神,令到佢哋知道我係認真,就係咁樣,我哋就正式籌備左第一屆 Pokemon Go 大賽!

雖然未有搞 Event 嘅經驗,但係懷著寵物小精靈:「日夜鍛練」嘅精神,覺得試一吓又有咩所謂。

即刻調咗班玩Pokemon Go,玩到痴晒線、24小時待機嘅同事去做個比賽 Facebook專頁、拍片、整網頁、整紀念品,全部野幾經辛苦,通左一兩晚頂,終於全部做晒 ⋯⋯

就係果一剎那,我先知道原來我同事們嘅潛力竟然係咁深不可測。

正式推出左比賽之後唔夠幾個鐘,竟然有超過千幾人註冊報名,到截止報名嘅時間(72小時內),合共有超過2800人報咗名,我先真正發覺:原來玩寵物小精靈,唔止係我自己嘅夢想,亦係呢幾千人嘅夢想,真係太感動喇!亦好開心贊助商提供左兩個場地, @grandplazahk 同埋 @hk.fashionwalk ,都對成個活動好有幫助。

8月6號比賽日完咗喇,亦辛苦晒一眾同事。

雖然今次活動仍有好多不足之處,但係最緊要係已經盡左全力,試咗一次,下一次亦會更努力,Try and fail, but never fail to try。咁樣搞咗一個自己小時候好鍾意嘅Pokemon活動,相信之後睇返,已經問心無愧!亦會好慶幸自己同一班同事為咗 Pokemon 瘋癲過。

之前睇過 Stephen King 本書佢講過:

“You can, you should, and if you’ re brave enough to start, you will."

而你呢?

又有啲咩係想做但係未做呢?

(挑戰 29 — 完左細個 Pokemon 既夢,挑戰 30 — 搞左個過1000人既活動,去到呢到,30個挑戰就正式完成,What’s next?)

#多謝Fashionwalk #多謝GrandPlaza #辛苦晒同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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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Felix Wong 王嘉裕
90後創業家、作家、文匯報專欄作家、英國 Warwick 法律系學士、香港大學犯罪學碩士 、RED EARTH 集團創辦人,公司旗下超過 20 個成功項目。